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关于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六书之首,就是象形法。一般来说,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但是严格来说,转注和假借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
象形法:
象形字当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来表示具体实物,而是用来表示与实物有关的概念。例如:“大”字,原来是像一个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状,手足展开,就表示“大”的意思了。
指事法:
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这种造字法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性的符号,即不成图形的符号(成了图形,就是象形字了)。另一类是附合在图形上的符号。
会意法:
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按意义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
汉字发展到这一步,还不能满足表示的需要。因为有些意思画三四个图还不能解决问题。要是画五六个或七八个图才能解决问题,那就不像一个字,倒像是一幅年画了。要是真的这样,那今天我们写起来多麻烦啊,写一篇短短的文章,就等于编一本厚厚的连环画了。
形声法:
就是由形旁和声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因为形声字是在象形、指事、会意的基础上产生的。尽管它还属于表意性质的文字,但已突破了汉字形体的束缚,沟通了方块汉字与语音的联系,这是汉字从表意迈向表音的一个重大发展,成了汉字发展的主流。今天我们所用的汉字,80%以上都是形声字。用形声法造字非常方便,与金木水火、鸟兽虫鱼有关的字以及叹词、拟声词,几乎都是形声字。这种造字法,直至今天还可以不断地造出新字来。比如较近发现的化学元素“镅、锔、铹”等,都是用新造的形声字来命名的。拿简化繁体字来说,形声法也是被优先采用的,如“优”、“响”等等,举不胜举。
在“六书”当中除了上面讲的四种造字方法以外,还有两种:转注法和假借法。
转注法:
过去的说法很多,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为了适应方音分歧和语音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种造字法。如原有一个“老”,表示年纪大的意思,而由于时间和地区的不同,又有用kǎo这个音表示老的意思,于是又造出了一个与“老”字部首相同、读音相近和意义相同的“考”字。但“考”字的形旁是“?”,声旁是“?”,因此,“考”字就其造字法而言,也是形声字。
假借法:
就是借用同音字表示新义的一种方法(“假”也是借的意思),如“汝”本是水名,借为第二人称代词。这种假借现象,当初大多是因为没有本字而暂借一个同音字替代,但后来一直沿用下来,久借不还,鹊巢鸠占了。有的字本身的意义,倒是后来另找出路才有着落的。例如“然”,本是烧的意思,底下四点已经是火了,可是被“然后”借用后,只好自己在旁边再加一把火,变成“燃”字(形声)。
由此可见,转注法和假借法并没有造出新字来。汉字造字法,主要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的相当有系统,那是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軚”(dài)、“锿”(āi)是形声字,“凹”、“凸”、“氹”(dàng)是指事字,“畑”、“奀”(ēn)是会意字。
六书的内部分类:
前四书是造新形体的方法,后二书是造字原则。
前四书是用以分析逐个字的,后二书是用以分析字与字之间的关系。
1.象形法是摹拟事物的外部形状造字的方法,用象形法造出的字是象形字。例如:
人体类:人、手、口、舌、足、耳、目、女;
自然类:日、月、山、川、雨、云、泉、水;
动物类:羊、牛、马、鱼、鸟、龙、虎、鹿;
植物类:艸、禾、木、竹、来、桑、栗、黍;
器物类:舟、刀、车、戈、斤、门、弓、几;
2.形声由表示意义类属的形旁和表示读音的声旁组成,用这种造字法造的字叫形声字。
从结构上看,形旁和声旁的组合部位主要有下面六种方式:
左形右声 河 晴 财 购 优 征
右形左声 都 切 致 胡 战 剃
上形下声 空 芳 宇 爸 翠 箱
下形上声 勇 盛 基 袋 盒 照
外形内声 阁 固 匣 囤 赴 廷
内形外声 闻 问 辩 辨 赢 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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