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字体”该何去何从

[业界动态]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15/05/17 09:40


50岁的残疾农民崔显仁从2004年起在街头卖艺乞讨,他的手艺是写自创的粉笔字,渐渐地每个月也能有七八百块的收入。通过微博上网友拍的照片,2011年10月,方正字库的职员在青岛街头找到他,付给他5万元,请他写出1000个汉字——这种风格方正字库的人从没见过。

方正字库先把这1000个字做成电脑字型,再设计出另外5763个汉字——6763个汉字,是中国国家标准简体中文字符集(GB 2312-80)收录的所有常用汉字。然后他们将向市场推出一款新的字型库,名叫“方正显仁简体”。

消息传出,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是:字体也能赚钱啊。

这个反应的背景是另一个惊呼:字体也有版权啊——此前方正对字体版权的几单官司,也让很多人认为是“利欲熏心”。

并不是字体行业利欲熏心,而是这个行业已经大规模萎缩,几乎很少字体设计师能以本行为生。

2012年4月23日,距国家版权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征询意见结束仅余一周,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与字库公司发起了行业维权。呼吁从两个途径实现对字体设计的法律保护:在著作权法中明确字体设计属于美术作品;明确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



图为残疾农民崔显仁在街头地上写字,这一字体被方正买下,取名“方正显仁简体”。在中国字体行业萎缩、大量字体设计师转行的今天,这的确算一个大新闻,而上一个类似的“大新闻”,被买下的是徐静蕾的“静蕾体”。

“巴”字不能保护

2007年,方正员工玩美国暴雪公司的著名游戏《魔兽世界》中文版,发现游戏中大量使用方正北魏楷书、方正剪纸、方正细黑等五款字体,但并没有获得相关授权。方正起诉暴雪及相关中国公司侵犯字库著作权,时称“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案”。

法院一审判决承认,五款字库中的字型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被告侵犯了方正字库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权,判决暴雪等公司赔偿方正经济 损失人民币14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但判决不承认字库属于程序软件,也就是说字库不能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维护权利。这宗“第一案”至今仍在二 审,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

字体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还是作为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有多大区别?

2008年,方正字库发现宝洁公司在洗发水瓶上用了“方正粗倩简体”当中的两个字:“飘柔”,没付一分钱。方正告上法庭,向宝洁索赔50万 元,2011年二审判决,方正输了。此案一审判决理由是:方正倩体字库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求,可以进行整体性保护;但字库中的单字不能作为美 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二审判决则避开了单字是否是美术作品的问题,认为宝洁公司得到了方正的“默示许可”。

方正字库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学钧用“混乱”二字形容字体行业面对的法律现状。各类字体侵权官司的判决没有一致的逻辑,甚至矛盾。

单字、字库和字库软件分别对应的是美术作品、数据库、计算机程序,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单字由字体设计师逐个绘制,绘制的过程是作品的创作;字库是将 绘制好的单字转换成计算机代码、数据文件形式的集合物;字库软件是一组指令代码,供用户在计算机上显示、调用字库及单字。使用字库软件在计算机上调用和显 示单字,是对作品的接触和利用。

也就是说,一套字库汇集了两种专业人员的劳动——字体设计师的美术创作和计算机程序员的程序编写。

如果不作为美术创作得到保护,字型创作者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就没有设计师愿意去创造字体;如果不作为计算机程序得到保护,程序员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权利保护,没有人愿意把设计师的字体开发成可以被广泛应用的软件。

因此“飘柔”判决让整个字体行业心头一凉,不少字体企业悲观地认为这会助长本已严重的字库盗用风气,甚至哀叹“字体设计已死”。

就在“飘柔”侵权案败诉的同年,另一家字库企业汉仪公司在南京起诉昆山和上海的两家公司,后者的童床商标“笑巴喜”未经授权使用了“汉仪秀英体”字 库中的这三个字。判决结果是“笑”和“喜”两个单字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巴”字算不上作品;被告应停止在注册商标中使用这两个字,赔偿汉仪公司 2.8万元。



日本许多公司每年都会举办字体设计大赛,奖金优厚。图为“石井赏国际字体大赛”部分参赛和获奖作品 (CFP/图)

一字十四美金一字几毛人民币

平面设计师应永会是字体行业中的“个体户”。2011年7月23日,在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26小时之后的官方新闻发布会上,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 勇平一句“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迅速成为网络流行语。5天后,应永会在这句话前加上“最高指示”四字,设计成“文革”时期大字报的字体供网友免费下 载。这些字体很快受到网友们的追捧,有人建议将它们做成T恤衫,一家杂志社甚至邀请应永会去做签约原创设计师。

“字体有自己的性格和表情。”应永会说。“文革”时期大字报、语录最常用的字体是“姚体”的一种变体。“姚体”是原中华书局聚珍部主任姚竹天于民国时期设计的。“姚体”结合了黑体的刚劲、扁平和宋体的规整、简洁,显得粗壮、有力,迎合了“喊口号”的需求。

2005年,应永会在网上看到日本字库公司“欣喜堂”在做他喜欢的中国古典汉字字型,激发了他的兴趣,开始研究为字体造型。

日文字体的丰富和优秀,在中国字体行业和平面设计行业无人不知。日本工业标准(JIS)日文字符集当中的常用日文汉字超过6300个(“第一水准”、“第二水准”),几乎与GB 2312-80的常用汉字相当。但至今中国汉字字库只有421款,日本的字库则有2973款。

1987年,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25岁的活字设计师陆华平以一款百余字的隶书字体参加日本森泽字体公司的字体设计大赛,获得一等奖,至今在国内后无来者。300万日元奖金因为史无前例,让陆华平所在单位一时犯难,临时决议分配方案,陆华平分得约100万日元。

森泽公司随即请陆华平做完整套字库。在1988-1989年,陆华平为森泽绘制了八千多个日文汉字,这套字体被命名为“陆隶”,森泽支付的作者报酬是每字14美金。

1990年代是中国字体设计的黄金年代,由于排版技术换代,计算机字库的市场需求量很大。国内字库厂商大大小小几十家,较知名的有方正、汉仪、华 文、华光、中易、四通、长城等。不同的字库厂商有不同的排版系统,比如方正的报纸排版系统、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图书排版系统。受技术水平所限,各家 系统无法兼容,于是都积极开发自己的字库。汉字字库从不到100款发展到130款。

随着字库兼容问题得到解决,字库设计程序被破解,盗版也不期而至。2003年,方正“兰亭字库”首次通过法律打击盗版。在此之前,盗版其实已经在字体行业屡见不鲜,不过小的字库公司一般选择忍气吞声。

盗版挤占了字体行业的生存空间,字库厂商从几十家减少到几家,真正具有生产规模的只有方正和汉仪。汉仪公司成立于1993年,1995年推出第一批 56款中文字库,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的汉字字库公司。2002年汉仪公司的字库达到130款,但从2002年至2010年,汉仪却没有一款新字库上市。近十 年中,几乎没有客户主动向汉仪支付字库的使用费。

但在目前的生存环境,方正字库的业务只够基本养活八十多人的开发队伍,“再往深里做,就很困难。”日本字体设计行业的发达,依赖的是出版行业的发达和著作权保护的完善,同时还有专业院校、机构对字体进行充分的基础学术研究,这是中国字体企业投入不起的。

方正字库在微博上贴出了一份日本高速公路路牌设计的官方文献,分析他们实用字体设计的细致与科学。“相比之下中国实用字体领域的空白太多,可做的太 多。”黄学钧叹道,“我们不是没能力。方正也与国家公路交通研究机构接触过,感受是公众无需求,主管部门无意识,你讲的他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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